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始建于1913年,是宿州市目前唯一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、康复、急救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。医院现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宿州医院、安徽医科大学硕士培养基地、上海长海医院宿州协作医院、解放军总医院远程会诊和教学医院、安徽省立医院区域医疗中心网络医院、蚌埠医学院教学医院、国家住院医生临床规范化培训基地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、国家高级卒中中心、宿州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、宿州市健康脱贫定点医院。
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结构,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,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,经研究决定,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届公办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40人,其中临床医技专业118人,护理(含助产)专业95人,预防医学、公共卫生管理等其他专业27人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1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;
2、坚持竞争、择优聘用的原则;
3、坚持理论考试、面试、体检相结合的原则;
4、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确定原则,如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时,原则上按1:1.5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择优筛选面试人数;如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,按考核程序择优参加面试。最终录用人员视各专业考试成绩由医院研究决定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毕业院校
1、临床医技本科学历岗位优先录用原985、211重点院校,医学专业类院校(安徽医科大学、皖南医学院、蚌埠医学院或同等医学院校)。详见《宿州市立医院2021届毕业生需求计划》。
2、鼓励毕业生以社会人身份报考我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,社会人住培生福利待遇优于本院同级别在职职工标准。被基地录取者,进入基地前签署拟聘用协议,如住培期间通过首次执业医师考试和结业考试,培训期满后优先聘用。报考规培生具体事宜可咨询我院科教科。
3、护理人员招聘条件详见护理岗位条件要求。详见《宿州市立医院2021届毕业生需求计划》。
4、管理人员招聘条件详见管理岗位条件要求。详见《宿州市立医院2021届毕业生需求计划》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。
3、热爱卫生事业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纪记录,服从安排,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。
4、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。
5、身心健康,体检结果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。
(二)临床医技及其他专业岗位条件
1、学历:具有公办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(二本及以上)毕业生。不包括成人高考、自考、网络教育,本科学历不包括专升本。
2、年龄:25岁及以下(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3、英语为国家四级及以上(分数为425分及以上),计算机为省二级及以上。
(三)护理岗位条件
1、学历:具有公办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(高中毕业起点)。不包括成人高考、自考、网络教育,本科学历不包括专升本,专科学历不包括3+2。专科学历仅限于招录男护和助产专业。
2、年龄:
(1)本科生25岁及以下(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(2)专科生24岁及以下(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、宿州市立医院网站、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,公布招聘岗位、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。
(二)报名和资格审查
1、网络报名时间和方式
符合招聘条件人员,通过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在线报名(http://szexam.pzhl.net)。
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,上传以下电子版附件:
(1)本人电子照片(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,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,JPG格式,尺寸为295×413像素,大小为20-100kb)。
(2)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、国家英语四级成绩单、计算机水平考试证书。
(3)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。
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,确保所填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规范。
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9:00至2021年4月16日16:00。
2、资格审查
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,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。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9:00至2021年4月16日17:00。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,否则,责任自负。
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4月17日17:00前登录http://szexam.pzhl.net缴纳笔试费用(45元/人)。未按时缴费的,视为放弃报名。
3、笔试
(1)临床医技:《医学基础知识》
(2)护理专业:《护理学基础知识》
(3)其他专业:《公共基础知识》
报考人员可于4月23日至4月24日从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在线报名(http://szexam.pzhl.net)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。
4、面试
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、协调应变、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,面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。
根据招聘岗位报名人数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,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。如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时,原则上按1:1.5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择优筛选面试人数;如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,按考核程序择优参加面试。
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综合成绩计算方式:
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按6:4的权重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,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,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。
5、体检
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按岗位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进入体检。因体检不合格缺额,同职位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。
6、公示和聘用
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、考察情况,结合岗位要求、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,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同时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、宿州市立医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,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。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。
经公示无异议的,招聘单位与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后考核合格的,自动转正,享受本院职工薪资福利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的人员,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,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五、有关说明
1、报考者所填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、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、真实无误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如经审查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,或有虚假信息和隐瞒行为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、录用资格。
2、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(如有变更,请及时告知)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人事考试中心将通过短信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考者相关事宜,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3、身高以体检结果为准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名人员,经申请可现场给予一次复检机会,以复检结果为准。
4、因缺额需递补的,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,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,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,递补各不超过两次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,不再递补。
咨询电话:0557-3040405(人事科)
0557-3040056(科教科)
宿州市立医院
2021年4月8日